人民网银川3月19日电(吴隆重)日前,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显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丰能源”)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不超过73336万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此次募集资金80亿元,其中,74亿元用于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6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据资料显示,宝丰能源的主要从事现代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包括烯烃产品、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三大类。控股股东为宝丰集团,持有宝丰能源39.52%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党彦宝。2016年至2018年三年来,宝丰能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27亿元、123亿元和130.52亿元,其净利润分别为17.18亿元、29.23亿元和36.96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最近三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5、0.37和0.30,速动比率分别为0.60、0.31和0.24。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大部分债务为短期债务,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以及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这份招股说明书已于2月28日报送证监会。招股说明书还按规定披露了相关风险提示,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在内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以及偿债风险、马莲台煤矿和四股泉煤矿生产经营风险、收购东毅环保80%股权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等15条。 本次募集资金拟向“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以及“偿还银行借款”。其中,“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约153亿元。若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因拟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若公司自筹资金无法满足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导致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部分失败的风险,使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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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多次受到处罚 竟逆转招股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