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更多>>
视窗更多>>
动态更多>>
大国工匠首页 > 大国工匠
紫砂壶正确开壶方法,用开水硬煮会炸裂


紫砂壶开壶之法,古而有之,众说纷纭,有豆腐煮,甘蔗煮,茶汤煮,清水煮,亦有加香蕉皮煮,就差没有加味精酱油煮了,诸多法门,众壶友竞相仿效,开壶开的不亦乐乎,开壶是万不可缺的程序,到底如何正确开壶呢?


紫砂壶开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放点茶叶让开水煮个把小时。听到这,小编想笑了,不知道这样的方法从何而来,这样的开壶方法是最暴力的,由于其高温煮沸,极易导致紫砂壶炸裂现象。或许有人会问,紫砂一是经过上千度的高温烧制而成,而用开水煮沸的话也就是100摄氏度,怎么会炸裂呢?这个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紫砂在烧制过程中受热是均匀的,而暴力的用沸水煮沸,其受热不均匀,从而导致炸裂现象时有发生。



紫砂壶怎样开壶


简单的开壶,清水冲洗内外,灌开水烫透,再用废茶叶灌开水泡泡就可以。搞什么这个去煮、那个去煮,没必要,庸人自扰了。

但紫砂壶真正要进入状态,需要几个月、半年的时间去调整内部的微观结构。否则泡茶味道差一筹。简单的办法就是用另一只壶泡茶,新壶当公道杯用3个月到半年,随便进什么茶都OK,只要1、每次用完用水涮洗一下,2、真正用它泡茶前煮一次就可以了。


新茶壶就这么简单,没必要弄得自己神经兮兮,如临大敌。壶的微观结构调整好了,敲击的声音会有很大的改变,圆润深沉,不带火气。这个是壶进入适合泡茶状态的核心,看外观养多漂亮没有用的,那个是外行人的表面功夫。



说到开壶,有些人并不讲究,认为茶壶拿回来开水冲淋烫洗一下就可以了,第一时间煲水冲茶,享受适意。这种如同买了新衣服,赶紧套在身上的迫切心情我理解,但个人认为新壶还是很有必要经过专门的程序开壶的,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紫砂壶经高温烧制,发生物理变化气孔扩张,降温出窑后难免会被一些粉尘堵塞气孔;工艺师在后期对于细节的打磨,也会在壶内留下些砂料碎屑,另外,有些茶壶里面仍留存着白色的铝粉(此为隔离用的耐火物,入窑烧坯前先撒布于壶盖内沿,可避免壶盖与壶身烧结在一起分不开);同时,经过若干道环节到你手中时,其间也会有许多粉尘类杂质粘附于壶壁内外。以上这些异物均应予以清除后才能泡茗饮用。


二、泥料在千度以上高温中炼烧时,其特殊属性与显微结构虽未被破坏,然其间却已无甚水分,产生了一种“燥气”,并不可避免的有泥料的土味,需要进行退火。有经验的朋友都知道,新出窑的壶立即用来泡茶,不管你塞多少茶叶,冲出来的茶汤都很“淡”且含“土味”。因此,必须让壶先吃足“水分”,消除“火气”和“土气”,为以后的养护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一些无良业者常会在一些低档的砂壶表面打上—层蜡油,以增加光泽,美化卖相。这层油性异物不但堵塞了壶表的毛细孔,更形成一层保护膜,不受茶水,如未予去除,则养壶势必徒劳无功!


一把刚出窑的紫砂壶,历经窑火的煅烧,

带着满身尘土,乃是粗朴黯淡,

而日久使用之后,方显温润之感。


拿到新壶,不能直接泡饮,

在使用前,往往需要一些清理和准备,

这个过程,我们称之为开壶」

开 壶 步 骤

/

洗净

/

清洗壶身内外,

以软茶巾拭去灰尘、杂质。

/

温壶

/

以温水冲淋壶身,

再往壶内注满沸水,以沸水冲淋壶身表面。

这一步既是温壶,也是醒壶。

/

放置久闷

/

倒出壶内水后,就可以放入茶叶了,

取适量茶叶放入壶中,

热水冲泡后,放置久闷。

/

一壶一茶

/

茶叶,要选用以后所冲泡的品种,

一壶侍一茶,

紫砂的特殊的双气孔结构可以吸附茶味,

让壶和茶叶亲近起来。


/

清洗

/

等到茶水凉透后,再次清理洗净,

便是开壶完成,可以泡饮了


生活需要一点仪式感,

在开壶的过程中,可以安静下来。

无关纷扰,只此一壶,亦是修心。

错误的开壶方法

上面的开壶,是最简便的一种做法,然而更多的壶友采取了一些错误的开壶方法:

01、豆腐开壶


以豆腐煮壶,并不能祛除火气,其吸附分解更是无稽之谈,紫砂是不能沾染油污的,锅要是不干净,这壶也就毁了。

另外,更多的情况是,煮了之后壶身有一层白色粉末,这是自来水中的钙镁离子吸附沉淀在壶身。

02、甘蔗开壶


以甘蔗煮壶,常见的说法是可能会较润,但这种的润是糖水浸润出来的,并不是正常使用而产生的,反而会影响壶本身的泡养和包浆。

开壶,建议大家都采用前面我们说的方式,喝茶泡饮本是随心随性的惬意事,拿锅煮未免有些大煞风景。






 京ICP备17003441     联系方式: 010-52871588 

《世界家苑》杂志版权所有   《世界家苑》编辑部编辑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 22-1337/GO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1-9603  邮发代号:12-56

广告经营许可:220000410013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04363号  

主管: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吉林人民出版社  法律顾问:北京首联律师事务所杨鸿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