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更多>>
视窗更多>>
动态更多>>
美丽中国首页 > 美丽中国
浙江永嘉将全力打造美丽新田园

陈胜豪/摄


为全面整治田园环境,提升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永嘉将开展美丽田园创建行动,全面整治田园环境,全力打造形成田园环境整洁、农业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整体效果漂亮的美丽新田园!


实施范围
集中整治范围为永嘉全域,重点整治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永嘉站等重点区块周边,高速、铁路、国道、省道、通景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和瓯江沿岸田园,乡村振兴示范带覆盖区域等。


主要任务

(一)以“六无六有”为整治目标,全面整治田园环境。通过田园集中整治,做到田园内无废弃竹竿、秸秆、枝条、横幅、废旧设施设备等田间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影响美观的简易竹棚、简易围栏、瓜棚架等;无使用功能差、视觉效果差、建设标准低或违规建设的设施大棚、栏舍、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看护房等;无废弃、没有使用功能或空间布局混乱的杆线;无季节性抛荒和碎片化种植等失管农田;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象。通过整体改造提升,做到田园内有经济适用、视觉美观、统一格调、统一标志、统一色彩的标准化管理房;有沟道整洁、通畅、系统完善、功能齐全的沟路渠;有回收废旧棚膜、肥料废弃袋、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的统一收集点;有职责明确、机制完善、覆盖全域,形成网格化管理的田长制;有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的空间布局图;有完善科学、可行长效的服务链。


(二)以推行“田长制”为主抓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以乡镇(街道)和村干部为主体的属地管理网格员机制,形成网格化田园环境整治和保护体系,从根本上突破田园管理上的难点。健全守护田园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把美丽田园建设工作与相关涉农扶持政策挂钩,建立相应奖惩机制,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设立美丽田园建设宣传专栏和农田整治“红黑榜”,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投身美丽田园建设。建立长效田园保洁机制,在形成网格化田园环境整治和保护体系的基础上,采用劳务外包的形式委托森林消防队伍等第三方,具体落实农田基础设施维护和田园环境保洁工作。


(三)以打造美丽田园样板为突破口,推进农旅融合发展。构建统一的产业布局图,加快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合理搭配品种色彩,加快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加快推进土地规模流转,引导土地向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庭家场集中,推动农业组织化、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按照“规划布局好、生态环境优、整体景观美、农旅融合深、主体活力强、体制机制新”的创建要求,结合乡村振兴“两带”建设、田园综合体打造以及“瓯越鲜风”“楠溪嘉品”标准化基地创建,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标准、拓展内涵、深化融合,着力打造一批美丽田园示范样板区。按照“一镇一线,全域美化”的规划要求,在22个乡镇(街道)各打造一条美丽田园示范线。


具体内容

(一)改造提升农业生产管理用房。通过多种综合措施,对建设标准低、视觉效果差、布局不合理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老旧破损的小型水利泵房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一是远离交通主干线。农业生产管理用房要尽量远离交通主干线,对布局、选址不合理的要重新选址审批。二是拆除违法建筑。田园内的违法违章、无实际用途、废弃的农用管理房等要依法予以拆除。三是改建可用农房。使用功能差、视觉效果差、建设标准低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要从节约资源、节约成本角度出发,尽量采用改建方式,改建后外观要与自然环境协调。四是严格控制审批。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建设须严格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18〕227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审批,严格控制建设面积,严格落实选址要求。五是统一标准建设。对设施蔬菜(草莓)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露天蔬菜(草莓)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遵循“统一格调、统一标志、统一色彩”原则,统一标准建设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每套标准面积 20平方米左右,统一有序布局,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新景观。标准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可以种植户(单位)为建设主体,按照财政补助70%、业主承担 30% 的比例,落实政策资金;或以村社集体为建设主体,按照财政补助90%、村社集体承担10%的比例,落实政策资金,建设完毕后由村社集体转租给所需种植户(单位)。


(二)全面推进田园环境洁化。对田间地头、公路沿线、沟渠水边乱扔乱弃的垃圾、田间杂物,如换季后产生的小棚、竹竿、秸秆、枝条、废旧设施设备等,及时进行清理。对农业废弃物,如废旧棚膜、肥料废弃袋、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开展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的统一回收与集中处置,形成以“农业部门、乡镇(街道)为监管主体,农药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回收运贮单位集中运输存放,有资质企业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


(三)调整优化种植布局结构。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充分发挥乡镇新农投公司牵头作用,多形式推进土地流转,减少碎片化种植、季节性抛荒,推动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以田园美化为目标,对有条件的田地结合季节统一布局,积极引种观赏与效益兼备的彩色作物。围绕稻作文化、大地艺术、创意农业观光等打造田间小品和田园景观点。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15日—4月30日)。开展田园环境大清大整,做到“该清的清、该理的理、该拆的拆、该改的改、该建的建、该种的种”,彻底改变田园“脏乱差”现象。


第二阶段:设施完善阶段(2020年5月1日—7月31日)。加强农田道路、水利、电力、林网等基础设施配套,着力打造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成网、涝能排、旱能浇的新田园,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阶段:提升发展阶段(2020年8月1日—11月30日)。巩固田园环境集中整治成果,创建一批美丽田园示范样板区,打造一批美丽田园示范线。有条件的地区,与集中整治阶段同步推进。

陈胜豪/


永嘉县美丽田园建设重点整治范围


一、高铁沿线

1.乌牛街道:仁溪社区、河口村、旺东村、上三房村、

马岙村

2.三江街道:罗南社区

3.黄田街道:雅林社区、东联村、千石社区

4.瓯北街道:马岙社区、珠岙社区


二、动车站周边

永嘉站:黄田街道雅林社区、东联村、千石社区


三、高速沿线

(一)G1513温丽高速:

1.桥头镇:林福村、朱涂村、白垟村、洛溪村、朝阳村

2.桥下镇:垟湾村、西岙村、埠头村


(二)S26诸永高速:

1.岩坦镇:源头村、屿北村、前溪村、溪口村、

2.岩头镇:苍坡村、港头村、方巷村、周宅村

3.枫林镇:景沙岗村、新坊村、镬炉村、枫岭社区、圣旨门

社区、汤岙村、内档村、包岙村

4.沙头镇:黄村社区、东川村、北山村、中堡村、南川村

5.东城街道:河屿村、长源村、峙口社区、河岙村、嶂岙村

6.南城街道:新芦村、黄屿村

7.三江街道:江东社区、芦田社区、茗岚社区


(三)S10绕城高速:

1.乌牛街道:新庄村、古楼社区

2.三江街道:茗岚社区、瓯窑社区

3.黄田街道:新黄村、联丰村


四、高速出入口周边

桥头出入口(桥头镇)、梅岙出入口(桥下镇)、瓯北出入口(瓯北街道)、黄田出入口(黄田街道)、温州北出入口(三江街道)、大桥北出入口(乌牛街道)、永嘉出入口(东城街道)、古庙出入口、花坦出入口(沙头镇)、枫林出入口(枫林镇)、岩坦出入口(岩坦镇)


五、景区周边

(一)大若岩景区

大若岩镇:白泉村、玉泉村、银泉村、荆州村、合丰村、榴湾村、大若岩社区、水云村、大元下村、龙垟村、梧涨村、舟岙村、田垟村、蒋山村、藤溪村、新三联村、九房村、都南村、小若口村、埭头村、李大屋村、桐州村


(二)大楠溪景区:

1.鹤盛镇:下家岙村、上日川村

2.岩头镇:渡头村、周宅村、港头村、方岙村、霞美村、 苍坡村、塆里村、岩头社区、丽水街社区、张大屋、芙蓉村、溪南村、下日川村、屿里村、锦园村、 西岸村、烘头村、 岙底村、红星社区

3.枫林镇:枫岭社区、圣旨门社区、镜架山村、兑垟村、镬炉村、新坊村、景沙岗村、六联村、孤山社区、北坑新村、幸福社区、福田村、内档村、外档村、汤岙村、锦阳村、江枫村


(三)石桅岩景区:

鹤盛镇:蓬溪村、东皋村、填垟村、东炉村、西炉村、鹤阳村、鹤盛村、岩上村、黄坑村、霞岭根村、炉山村、 箬袅村、罗家寮村、上埠村、桅峰村、岩峰村


(四)珍溪景区:

沙头镇:黄村社区、东光村、溪源村、胡头村、霞山村、新港村、花坦社区、高谢村、马田村、溪山村、珍源村、张田庵村


(五)源头景区:

1.岩坦镇:深龙村

2.溪下乡:楠源村


(六)岩坦溪景区:

1.岩坦镇:林坑村、黄南村、大学村、源头村、闪坑村、 屿北村、东岙村、岩坦村、溪口村、新溪村、前溪村

2.岩头镇:鲤溪村、 陈岙村、深固坑村、垟头村、福佑村、六联村

七)太平岩景区:

沙头镇:乌龙川村、东章村、古庙村 罗川村、上路垟村、中堡村、南川村、北山村、楠湖村、渔田村、稠树村、 珠岸山村、珠岸村、豫章村、楠汇村、岭下村、泰石村、霞川村、码砗村、福利村、石柱村




美丽田园“十个一律”整治标准

1.丢弃于田间地头的竹竿、秸秆、枝条、横幅、废旧设施设备等各类田间积存垃圾和建筑垃圾一律清除。


2.重点区块可视范围内的影响美观的简易竹棚、简易围栏、简易瓜棚架等一律清理。


3.建设标准低、视觉效果差、布局不合理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一律进行全面清理。


4.没有实际用途、废弃的设施一律拆除。


5.重点区块、重点交通路网周边的违法建筑和设施一律依法予以拆除。


6.废旧农膜、肥料废弃袋、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一律实行规范化管理。


7.一律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治理长期抛荒地。


8.田园内的电力、广电、通讯等各类杆线一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合并、清理、改道或局部改为地下埋设。


9.建设标准低、使用功能差、布局不合理的设施大棚、栏舍一律统一进行更新、维修、改造。


10.新建、改建、扩建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等一律统一设计建设。

 京ICP备17003441     联系方式: 010-52871588 

《世界家苑》杂志版权所有   《世界家苑》编辑部编辑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 22-1337/GO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1-9603  邮发代号:12-56

广告经营许可:220000410013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04363号  

主管: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吉林人民出版社  法律顾问:北京首联律师事务所杨鸿飞律师